
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右三)为自贸区检察室揭牌。
“金融检察”几年前知道的人还不多。就在前不久,高检为此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金融检察工作在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作用。我国的“金融检察”正是伴随着金融业的蓬勃发展和金融法治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创新前行的。日前,记者走进探索专门金融检察工作的上海市检察机关,近距离观察“金融检察”在上海的探索之路。
诞生在改革前沿
催生“金融检察”诞生的是2009年国务院出台的“19号文”,在关于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要求中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
中国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在接受采访时说,但凡知名的国际金融中心,检察机关在金融犯罪查处和追诉标准确立方面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检察官通过行使金融案件的起诉裁量权,有力地维护了金融秩序和金融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被称为“金融安全的保护神”。
陈旭告诉记者,“19号文”发布后,上海市检察院即制定《上海检察机关为加快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服务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金融检察”这一创新性理念,并积极开展实践探索。
探索首先在处于我国改革开放前沿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展开。该区检察院检察长陈思群介绍说,在浦东新区首个金融贸易开发区陆家嘴,在不到7平方公里的范围里,就设有超过1万家境内外金融机构的主要部门,涵盖了国际金融中心80%的金融行业要素。2008年,该区检察院在此设立“金融检察室”,“19号文”发布后,又出台了服务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办法,并成立了金融、知识产权公诉处,专业化办理金融涉众类、金融诈骗类、金融从业人员类犯罪公诉案件。
所办案件不乏“首例”“范例”
上海在探索专业化金融检察工作中立足于执法办案,依法惩治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金融犯罪。2012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审查批捕金融案件4096件5083人,审查起诉金融案件8055件9644人,涉及危害货币、贷款、票据、证券、外汇、保险等管理制度,危害金融业务准入管理制度,以及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务犯罪等八大类犯罪行为,涵盖了所有的金融领域。
2011年,曾在“名噪一时”的“保荐人内幕交易案”,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社会影响极大,经浦东新区检察院起诉,知名保荐人谢风华、安雪梅均被判处有罪并处巨额罚金和追缴违法所得。此案的成功办理为今后办理内幕交易案件提供了范例。
专业化“金融检察”所办案件中不乏上海市“首例”,如跨行业的金融从业人员非法集资,利用虚假贸易套利的逃汇案,交易所从业人员的职务犯罪案等。尤其是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等一批典型案件的办理,保护了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金融检察”惩处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市场安全的重要作用。
为加强对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管控,浦东新区检察院还制定了《金融检察犯罪案件办案风险预警评估办法》等案件办理流程规范。该院金融检察处检察官周少怡回忆说:“当时办案条件很艰苦,我们6名检察官承担着整个公诉二处(金融、知识产权检察处)案件的办理工作,许多新类型的金融案件都是首例。”
在注重打击的同时,上海市金融检察部门邀请公安、法院、金融监管部门以及相关学者等进行深入研讨,对司法实践中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处置流程等共性、疑难问题,统一司法思想和司法标准,为打击处理一类案件提供指导意见,对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共同研判,合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确保金融业创新发展。
搭建四大平台共防金融风险
今年4月,上海市检察院发布了《2014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下称《白皮书》),3万余字的《白皮书》包含总报告和银行、证券、保险领域三项分报告,详尽分析、通报当前上海市金融犯罪情况,对预防金融犯罪、健全内控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提出对策建议,受到社会关注。
记者了解到,2012年以来,该市检察院连续三年发布《白皮书》。同样,在金融行业集聚的浦东新区,从2011年开始,该区检察院每年结合办案和金融环境的变化,发布区域性《金融检察白皮书》。